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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澳洲德国离婚判决书公证认证在浙江有法律效力
中国文书在中国使用,具备直接的法律效力,外国文书在中国使用,原件无任何法律效力,不被许可使用,如何才能让国外文书在中国使用是具备实际法律效力的呢?
根据2016年3月1日生效的《领事认证办法》规定,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为由驻在国有关机构出具,并经驻在国外交部或有权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认证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等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法律效力。
国外文书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后,在中国可产生域外法律效力。
京邦整理一下3国离婚判决书认证程序:
意大利离婚判决书认证:
1.认证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意大利离婚判决书原件
澳洲离婚判决书认证:
1.认证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澳洲离婚判决书原件
德国离婚判决书认证:
1.认证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德国离婚判决书原件
准备认证资料,流程如下:
1.该国国际公证人公证,是具备公证资格的律师受理,核实文书真实性
2.公证好之后送由该国外交部认证或者授权机关认证,各国认证机关名称不同,性质都一样的
3.送往中国驻该国使馆或者总领馆认证,部分国家对使馆认证要求严格,可送往总领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