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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在北京设立常驻代表如何完成公证认证
外国企业办事处,在法律上又称外国企业在中国大陆常驻代表处,是指依据中国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主要从事外国企业经营范围内之业务联络和接洽的机构。
设立办事处的条件:在申请设立机构之过程中,中国政府审批机关对外国企业办事处设立之审核是比较严格的。主要从设立主体资格、设立地点、首席代表或代表之任职资格及资信状况等几个方面上加以审查和限制。
在这里需说明的是,外国企业并不能直接向中国大陆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因为设立代表处是一件比较繁难的事情,文件要求非常严格,专业性要求很强。因此工商局规定,必须委托一家经中国政府批准的、享有对外经济贸易经营权的公司或经审批机构认可的对外贸易组织和外事服务单位代外国企业向审批机关报送各类文件,办理申请手续。
有基本了解后,再来看下新加坡公司公证认证程序:
认证地点在新加坡当地
不要求公司法人到场
认证时间为7到15个工作日, 加急时间为7个工作日,会收取加急费用
认证资料:
1.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
2.公司注册证书
3.公司章程
4.股东董事名册
5.公司董事代表人身份证明
认证资料是根据具体的使用目的来确定的,不同的使用目的,认证资料的要求是不同的。
认证费用包含:
1.律师公证费用
2.外交部认证费用
3.使馆认证费用
4.国际快递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