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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邦公证:日本在京公司代表处年检和续期认证手续

京邦公证:日本在京公司代表处年检和续期认证手续

日本公司设立在北京的代表处,是需要按时年检的,在代表处到期前还须完成续期工作,处理以上两项事宜,都得先准备好日本公司公证认证相关的文书。

根据我国对外国公司年检的第八条规定:

代表机构向登记机关提交本报告书时,还需提交:

1)关于代表机构费用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对于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代表机构,该审计报告还应包括营利情况的相关内容)

2)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3)外国(地区)企业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合法营业证明包括公司注册证明、商业登记证明、企业迄今仍存续证明)。

京邦日本公司公证认证.jpg

根据最新外资代表处管理规定,外资代表处延期需提供能证明其还合法正常存续的证明文件,以及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其无不良记录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不需写有多少存款,但是必须含有运作良好,无不良记录等字眼。

用于年检和代表处续期,日本公司认证资料如下:

1.日本公司注册证书

2.日本公司股东董事名册

3.日本公司资信证明

4.日本公司存续证明

5.日本公司董事代表人身份证明

准备好以上的资料,完成日本公证认证即可在中国处理年检和续期事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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